悦动体育俱乐部章程

时间:2016-10-31浏览:2054设置

第一条:本社团名为悦动体育俱乐部,成立于 2016 10 月。

第二条:本社团性质是在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敬文书院指导下成立的体育运动团体组织,由热爱体育运动的敬文书院学生组成。

第三条:悦动体育俱乐部的宗旨是“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强健学生体魄,打造敬文体育运动平台。”,俱乐部秉承“更高、更快、更强”的理念,有力地组织敬文书院学生参加校内外的球类比赛及悦跑活动。是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磨练精神品质,活跃大学生课余文体活动的体育运动组织。

第四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热爱体育运动;

第五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

()经成员讨论通过;

第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

第九条:本团体的社长、副社长、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第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学院报销

第十一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二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本团体由财务部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