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敬文书院2016专业导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1浏览:457设置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徐州师范大学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徐师大发〔2011〕94号)文件要求,学校为敬文书院2013级、2014级两届学生聘任了专业导师。为增强导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专业导师在卓越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敬文书院专业导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2016年承担敬文书院2013级、2014级学生指导任务的所有专业导师。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1.自我测评

导师自评:专业导师对照各自岗位职责的要求,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详细填写《敬文书院专业导师年度考核表》。

2.综合评价

学生测评:所有学生对自己的导师一年来的指导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敬文书院专业导师目标考核测评表》,并提交导师指导记录本

学院测评:敬文书院收齐表格后,组织导师所在专业学院主管领导对导师一年来学生的指导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专家评审敬文书院组织专家根据导师岗位要求,结合上述自评、他评结果及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对专业导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确定年度考核等级。

3.公示

考核结果上报校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批准后,上网公示。

(二)考核结果

  不能如期提交相关材料者,将不能参加相应考核。

  考核合格的专业导师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下发酬金;考核优秀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三、考核时间

  1.专业导师自评表和学生测评表提交时间3月6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文件名格式:姓名+学院2016考核表)发送到敬文书院邮箱:zpb@jsnu.edu.cn。

2.学院测评时间:3月10日前完成。

3.专家评审时间:3月底前完成。

  上测评如有其他支撑材料请送交敬文书院6#201办公室。联系人:苗文华,联系电话:83403093。

  新一年的导师聘任将根据本年度导师考核结果,本着自愿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聘任。

实施导师制是卓越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措施,专业导师制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我校卓越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希望各位导师、各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

附件:敬文书院专业导师年度考核表.doc

敬文书院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