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停课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3-05-28浏览:1267设置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非毕业班教学任务定于2013年6月30日全部结束。现将有关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1. 公共课考试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具体考试日程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所在学院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试详细安排,并按照要求选派监考人员。

       2. 毕业班将于6月6日前结束一切考试(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且于6月6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包括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等实践课程成绩)。

       3. 非毕业班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0日,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模式进行,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排考。请各学院在6月16日前将专业课程考试日程直接安排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届时将组织巡考。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试卷命题、保管与批阅

       1.建成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考试课程一律使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试题或试卷。没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考试课程,试卷命题也要做到科学、规范,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在线”网上公布的样式。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试卷打印、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3.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考试要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登记卷面成绩,并做好试卷分析。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力量对阅卷质量进行抽查。

       本学期所有考试的试卷袋及试卷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各相关单位可以在考试之前到教务科领取。

      三、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为5月17日至7月17日,7月17日下午4:00系统关闭,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阅卷,并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将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以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开学如期进行补考。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学院要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监考教师监考时务必配带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监考牌;监考教师在开始考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考场纪律的教育;严格监考纪律,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证据)。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务请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务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doc    

       附件2: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doc    

       附件3:2012-2013-2专业课考试教室分配.xls                                                                               

     教 务 处

2013年5月28日